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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和地狱

第四十二章 折断翅膀的蝴蝶

水煮活鱼是用一个脸盆端上来的。

张华嗅味观色就知道是美味,这道菜的佐料简单,高汤里放蒜瓣姜片葱段紫苏米椒之类,好吃的关键在于即宰即煮即吃,就是吃个原味吃个透鲜。

曾春来酒量不高调子高,读书时每逢同学聚会常常高调喝酒躺下走人,而真正走人的是张华,因为每次都是张华背着他走回家的。

小春今天对酒情有独钟,他想对酒当歌,他想用酒来对付张华。

“一人五瓶。”小春用的是肯定句。

“五瓶?”张华倒无所谓,只是望着小春有点晕,意思是你行吗?

开始张华一个劲地劝酒,他不想跟对面那家伙聊些七里八里的废话,早灌倒早完事,他已觉察小春今天想说些什么。

小春抵挡了一阵子慢了下来,慢是为了保持清醒。不能急,一急自己没准就象这盆里的鱼,活的变死的,最后躺在这桌上了。他止不住要说好多的话,而这些话又只能依靠酒精来壮胆。

小春的舌头一点点在放大,舌头大了,目光就柔和了。他喝口“青岛”,吮了下牙花子,挤眉弄眼地来一句:“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

张华接上,“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没想到小春紧跟一句不应景的,“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就忽地操起整瓶的咕咕嘟嘟仰脖喝,喝完就喘气,脸红得象熟透了破了皮的桃,呆头呆脑坐着,如不用手撑着桌子一口气就能吹倒在地。

张华劝:“少喝点。酒量不大还爱逞能,回头喝吐了我可不管你。”

“别管我,要管管你的阿兵去。”又指着鱼塘,“喝、喝、喝醉了我就在这儿住。”

张华吓一跳,“这儿可住不得,这个水床不大靠谱,弄不好会喂了王八。”

“我会喂王八?扯蛋!记得不,那年过年的时候老子灌得一桌的同学全趴下,就我没趴。”

“是,是,就你没趴地下,你躺桌上了。我还记得你对着几个女同学发出豪言壮语:给我一个女人,我可以创造一个民族;给我一瓶酒,我可以带领他们征服全世界。”

小春鼻尖上额头上挂满了细密的汗珠子,身上也止不住地出汗。脱了夹克,衬衣后背全湿透了。脑袋忽地一热,象什么成块成块的东西忽然崩裂了,衬衣扣子瞬间也绷散开来,“就是你!都是你害的!老子不爱女人了,老子征服不了全世界了,老子连自己都征服不了了。”站起身抡圆了就是一个大耳刮子结结实实扇在张华脸蛋上。

张华被这一巴掌打懵了,以为是阿兵从天而降,看看两头没人,才捂着脸吃惊地望小春,“是你打的我?”

小春也呆了,酒醒了,似乎也不相信这清脆的耳光声竟是发自自己的魔掌。就发抖,望着天,眼睛里慢慢地泌出一眶眼泪,盈了,溢出,一串串滚落。

张华暴起的脖筋跳两跳,见小春这样,不好发作。想想自己命苦,在家遭阿兵扇在外遭小春扇,还都是些男人发骚劲,自己冤不冤啊?就瘪嘴,酸了鼻子。

冷静后的小春问:“小华,你知道梁山伯因为什么才爱上祝英台的吗?”

挨了打的张华还没顺气,没好气回答:“问得好幼稚,日久生情了,就干柴烈火了,扛不住了就搞上了啰。”

“不对,他俩相识相知的阶段,祝英台可是女扮男装的。说白一点,梁山伯爱的就是一个男的。”

“说的也是,所以人世间容纳不了他们的爱情,就化作蝴蝶,到另一个世界里圆满去了。”

“每次听梁祝小提琴协奏曲的时候,脑子里常常会浮现一幅画面:两只黄色的蝴蝶在渺无人烟的旷野中飞舞,若即若离,相互追逐,相互感应。”

张华叹:“蝴蝶真的很美,但是不是真的那么快乐,这是人类无法理解的。”

小春悲:“是啊,我的感情就是经历了从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然后蝴蝶折断了翅膀的过程。”

怪不得小春的脸上总有一丝凄苦的表情,那上面就象旺盛的生命力曾经横遭一场暴力的摧残而留下的一处伤痕。这痕迹反给那张脸赋予了异常动人的俊逸。那宽阔而白晢的前额、灵巧而消瘦的嘴角在哀怨的缠绕中让张华生出怜意。

“都怪我自己。我也不知道原本相处得好好的兄弟感情什么时候发生了异化,我死心塌地爱上了一个人,男的。我知道这是大逆不道的,可我控制不住自己,象沾上了海洛因,起始是吸,后来是注射,唉,我病染膏肓了,以致到后来一见他我就砰然心跳,触他都有过电的感觉。我曾经刻意地疏远他躲避他,可是没用,身子能远离他,心却寄在那里。深夜里我常常哭,抽自己,骂自己没出息,吃安眠药强迫自己睡去,可过后我还是不可抑止的想他、念他,人总是恍惚着,总在流动的人潮中搜寻那个熟悉的影子。

“后来他离厂下海了,我连偶尔见他的一点机会都失去了,整个人仿佛全架空了,没有了寄托,身不由己就辞职了,应聘到这家宾馆,因为这家宾馆离他的酒吧近,我又可以找机会看见他,哪怕远远地瞧上一眼。

“我原以为他没这根筋,对这种事情挺反感的,跟我压根就不是一类人,因此我一直把这念头压在心底。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就死心了,就让这份单相思伴随我孤寂的一生。可是后来我发现事情并不是我认定的那样,那人原来跟我是一类人,也爱男的,只是爱的不是我。因为有天他带了另一个男孩子在我们宾馆开房过夜,我才如梦初醒,我原本已经麻木的感情顿时又被搅得翻江倒海。

“这是为什么?一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弃之如履,另一个却后来居上,轻易就占据了那人的心。感情这东西真是说不清道不明,可能是太熟悉了没有新鲜刺激,就像手上的老茧,每天摸着都是糙,哪有嫩皮那么细?”

当小春的声音停息的时候,一种深深绝望的感情反映在他的脸上,脸上的每一个特征都说明他是笼罩在蚀骨的哀伤之中。从悲伤地低垂的额到滚烫地发热的颊,一切仿佛都在说:这是为什么?

小春满上一杯,仰头干了,红着眼睛问:“你跟阿兵是不是闹着玩的?”

张华也干脆对着瓶口咕噜地灌,本不想回答,怕伤害他,但不由自主还是脱口而出:“不是,绝对不是!”+

小春吃醋,借着酒劲说:“那小子有什么好的?不就是社会上一小混混?”

换平时,别人这么说,张华一定翻脸,但今日他顾及小春的感受就忍了下来,只是自嘲:“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好东东,不就是社会上一打流的。”

“你既然可以爱上阿兵,难道对我就没有一点感觉?”

张华一时不知如何解释,只能含糊地说:“小春,这不是一档子的事情。”

如果一定要张华袒露真实的想法,他会认真地回答:他这辈子爱的唯一男人,只有阿兵。

如果没有阿兵的出现,他绝对不会爱上其他任何男人,包括小春。换言之,如果没有阿兵的出现,他会正常地爱女人,爱很多女人,然后从中挑一个做老婆,安安稳稳过日子。

阿兵,这个该死的妖孽,是个特例,也是唯一,是改变了张华人生轨迹的唯一。

关于感情的道理可以道出千千万,实践中却显得牵强附会。其实感情这东西正如小春所言是说不出什么道理的,也正如小凤说的,爱上一个人其实很简单——爱+被爱+同时发生。他与阿兵的爱情ing中基本忽略了男女性别的因素,他们的关系甚至超越了男女之情,已是煮不烂蒸不熟锤不扁炒不爆的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了。

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

有时从友谊到相爱,只要跨出一步就到了;但有时用尽一生的光阴也跨不出那个门槛。

小春可怜楚楚用了乞求的口气,“小华,你的感情就不能施舍一点点给我?”

张华缓缓摇头,他知道这种事情容不得首鼠两端,况且这里还有阿兵淫威的剑高高悬在头顶,他必须断了小春这个念头,“实在不好意思。”

“我能亲你一下吗?就亲一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点要求不算过分吧?”

张华心软,说:“其实很过分,但是为了我们的兄弟感情,为了你的一片冰心,我冒着生命危险斗胆破例一次。”

梭巡四周,此处远离喧嚣的食客,还有夜色的掩护,千里之外的阿兵应该不会安排眼线什么的吧?心一横,说:“来吧,快点!”

小春移动椅子靠近张华,轻轻在他脸颊上“啵”了一口。张华刚松口气,身子又一紧,小春已搂住他的颈项,嘴唇有力地套上来,伸出舌尖去撬张华封锁的牙关。

张华大惊失色,身体急缩,一屁股跌坐在塘边,弄了一身的泥巴。张华恼怒地质问:“干什么?言而无信啊?得寸进尺啊?”

小春退开,一言不发,静静地呆着。

他正极力地在把对张华的感情抑制。他自己也没有察觉,有一颗眼泪,慢慢地从他脸上流下来——一颗很大的眼泪,把他流过去的那块地方上的毛孔都放大了,好像那颗眼泪就是一个放大镜。

那颗泪,张华看得很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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